作者:Randy Leedy, PhD
譯者:郭熙安
文本變體,或聖經手稿間的差異,讓許多基督徒感到困擾。聖經裡有抄寫錯誤嗎?如果有的話,我怎麼能確定自己讀的是神的話?
多年來我教導神學生學習新約概論,我發覺有一種簡單的方法能闡明這問題,解除人心裡的疑慮。比起探討少數基督徒才有足夠的訓練或經驗能理解的語言裡,各種繁複的細節,我說的這種方法要簡單得多。
基督徒不該為聖經手稿的差異感到困擾,原因有三個:
一、無論是哪個神學或宗派,都沒有認定某一份手稿
沒錯,聖經手稿間有差異。從某個角度來看,這些差異也可能顯得相當嚴重。舉例來說,有些手稿(和相應而生的聖經譯本)省略約翰壹書五章7節,這在某些讀者看來,會危及三位一體的教義。
但有個簡單的方法可以證明,古代手稿間的差異對聖經所啟示的真理體系影響是多麼微不足道。我們基督教內部也有許多教義上的差異,對嗎?但是並不存在加爾文主義的手稿、亞米念主義的手稿,或是五旬宗、改革宗、長老宗、聖公宗、公理宗的手稿。也沒有同等主義、互補主義、整合主義的手稿,或是終止主義、存續主義的手稿。
隨手拿起一本系統神學教科書,其中某一項教義的聖經根據,實際上根本無關乎版本。作者不在乎你用什麼譯本,所以他們直接提供經文出處。不同手稿和譯本的教義差異,小到幾乎等於不存在。「略過」約翰壹書五章7節(按照幾乎所有文本學者的判斷,這些字是手稿傳統後來添加上去的,到伊拉姆斯新約聖經的第三版在出現)並沒有讓任何一個基督教宗派墮入神體一位論,因為新約聖經的其他經文仍清楚教導三位一體的教義。事實上,早期教會的希臘文著作中沒有一處提到過這節經文,即便是談到三位一體時也沒有!如果教父沒有引用這節經文,也同樣承認並表述這項重要教義,那麼它就不太可能出現於他們時代的新約聖經,而且在某份手稿或今天的某個譯本裡找不到,也絕對不會在教義上有虧損。
如果希臘文本間的差異對教義有重大影響,可想而知,這些文本獨特的文字會產生各樣的神學和族群,某些教派還會打著某些希臘文本作神學旗幟。但只要比較多數文本、公認文本、折衷文本各自的擁護者,對歷史信經的核心教義採取的立場,你很難找到他們所說,他們偏愛的新約文本與其他文本有教義的差異。
不同基督教群體用不同的眼鏡來看聖經,但使他們不同的是眼鏡,不是聖經。
二、即使我們有絕對完美的抄本,解釋工作仍得繼續進行
如果我們有原始文本,就是保羅用來寫下羅馬書和以弗所書的那幾張莎草紙,或是如果所有抄本都沒有版本出入,那麼要解開聖經的能力,我們仍得繼續手上的工作才行:查考聖經的智慧,挖出隱藏的寶藏,謹慎詮釋,比較聖經裡不同處的經文,以及作出相關的個人應用。這不會改變任何事,除了一件事:我們就不用再想,我們正在研究的文本,有可能沒有將神啟示的話語完美無缺地保存下來。但我們讀者本身的軟弱,所造成的誤解,比聖經手稿所造成的遠遠要大得多,因此神對我們說話所必須克服的最大困難,不在於抄寫過程,而在於我們自己身上。
三、完全無缺(普遍而言)不是今世的特質,而是來世的特質。
我們擁有的希臘文和希伯來文手稿,確實無法完整保存原稿的用字措詞(而且根據定義,譯本也辦不到)。事實上沒有兩份手稿從頭到尾都完全相同,這表示聖經裡任何一卷書,最多只有一份手稿是「完美的」。一份手稿無論包括多少內容(有的甚至少於一頁),都包括一些明顯的抄寫失誤,因此無論是哪一卷書,神顯然沒有讓我們取得一份「完美」手稿。
既然在上帝所定的模式下,完美無缺是來世的屬性,不是今世的屬性,所以我只需要讓我的期望符合現實即可。文本的不完美產生許多疑慮和爭議。這些不完美之處還在可以輕易容忍的範圍。雖然我們理當盡可能做出最好的選擇,但我們也可以安心,撇除極端的解經和異端所翻譯的聖經,我們所使用的任何聖經都充分可信,可以視為神的話語。我們不需要害怕某些聖經是屬魔鬼的。聖經裡有哪一處警告我們要認清且遠避屬魔鬼的聖經?神似乎按著祂的至高主權安排,使極少數有可能被歸於此類的聖經,十分容易被認出來,而非難以察覺。
所以我們應該關注聖經手稿的差異嗎?
如果手稿間產生嚴重混淆,讓人難以肯定保羅所傳的福音,是因行為加信心而稱義,還是在行為之外單單因信稱義;或者如果有某些手稿說,聖靈的洗包括說方言,而有些手稿則說恰恰相反;又或者,如果有手稿應許說,耶穌會在災前將教會提去,而有些手稿則採取我們今天所謂的後千禧年觀點──那麼辨別正確的文本就成為能影響神學的問題。耶穌說有某些律法「更重」(太二十三23)。如果聖經手稿的差異是關於這些更重的事,我們就遭遇大難題了。
但是手稿間的差異帶來的問題截然不同:神所默示的文本是說,我們藉由基督的血得救贖兩次,還是只有一次?這文本見證耶穌贖罪之血的次數是44次,還是43次?在約翰壹書二章27節裡,約翰是說「祂的恩膏」,還是 「同樣的恩膏」(在希臘文裡只差一個字母)?
有兩段主要經文(馬可福音十六章9-20節和約翰福音七章53節至八章11節)在文本上有可議之處,卻絲毫不影響新約聖經的教義。前者大量複制其他福音書裡的材料;後者闡釋的是我們從其他經文充分認識到的真理:文士和法利賽人自以為義,而耶穌不僅有赦罪的權柄,也有所要求。如果說聖經手稿間的這般差別正代表撒但嘗試破壞聖經教義的最大成果,那麼神加給牠的鍊條長度顯然很短。滿溢出來,甚至於填滿這類問題的生命,是何其豐盛啊!
關鍵在於神如此安排這些事,好讓我拿起任何一本好的中文譯本,不論它是基於什麼樣的文本或翻譯理念,都能將它視如每個中文字都是直接從神而來的一般,並且能從這本聖經裡獲得認識神、愛神、為神而活所需要的一切,使我站在基督面前時,能得到祂的稱讚!生命還有比這更重要的事嗎?
不論是傳播過程中,還是我自己的解讀裡發生問題,有可能使我走偏,只要我按照整本聖經的亮光來解讀局部經文,聖經裡總有另一處能使我歸正,保守我在界線之內。
本文譯自:https://blog.logos.com/differences-biblical-manuscrip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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